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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部门:卫生部办公厅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、劳动保障部办公厅、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发布文号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劳动保障厅、总工会:为全方位知道现在国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近况及存在问题,剖析、研究问题,提出对策和手段,卫生部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劳动保障部、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拓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查工作,现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1、调查方法实地调查和函调相结合,调查具体策略见附件2。实地调查1、实地调查分四个组,由卫生部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劳动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有关领导带队,各有关部门同志参加。
2、组织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研讨会。重点研讨在职业病防治中体制和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手段。需要组织召开不同层次、不同规模、不相同种类型用人单位领导的座谈会,职工群众座谈会,广泛听取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和建议;广泛听取劳动者对工伤保险、医保合法权益的维护与用工规范的建议和建议。
3、实地调查时间:6月开始实地调查。每组7~10天,于7月15近日完成实地调查报告。
8月前形成联合调查报告。函调各省级卫生厅局、安全监管局、劳动保障厅和总工会密切配合,根据调查策略需要,组织有关部门拓展调查工作。请于7月底前完成调查及资料的大全剖析,写出调查报告分别报卫生部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劳动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。除此之外,国家还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、学者赴有关省市拓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调查。2、调查工作需要各地要高度看重此次职业病防治专题调查工作,统一思想,精心部署,协同工作,确保专题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。各调查组成员要严格实行调查工作策略,在调查工作中要轻车简从,认真负责地完成调查工作。3、实地调查的区域要积极配合国家的专题调查工作,认真组织好每个层面的讨论会和座谈会,分部门向调查组汇报,保证实地调查的顺利完成。实地调查结束后,按期提交当地区的专题调查工作报告。本公告所附的有关表格可在卫生部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劳动保障部、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下载。联系人:卫生部:贺青华010-68792397,传真:010-6879240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:张*元010-64463282,传真:010-64463004劳动保障部:赵*军010-84207257,传真:010-84208266全国总工会:汤淳010-68591849,传真:010-685918533、实地调查的区域要积极配合国家的专题调查工作,认真组织好每个层面的讨论会和座谈会,分部门向调查组汇报,保证实地调查的顺利完成。实地调查结束后,按期提交当地区的专题调查工作报告。本公告所附的有关表格可在卫生部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劳动保障部、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下载。联系人:卫生部:贺青华010-68792397,传真:010-6879240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:张*元010-64463282,传真:010-64463004劳动保障部:赵*军010-84207257,传真:010-84208266全国总工会:汤淳010-68591849,传真:010-68591853卫生部办公厅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、劳动保障部办公厅、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二○○六年6月5日附件:
1.职业病防治专题调查工作组组长:卫生部陈*宏副部长副组长: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王德学副局长